根据《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精神,拟对2023年永春县公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补充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拟入围考生名单(见附件1)。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8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资格复审地点:永春县教育局三楼人事股
四、应携带的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
1.在报考平台初审的《报名登记表》。
2.笔试准考证原件。
3.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以及能体现招聘通告中关于户籍要求的佐证材料。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5.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应届毕业生除外)。
6.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尚未取得者,应保证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中职岗位尚未取得者,应保证一年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无法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户籍所在地的县级综治证明(应届毕业生除外)。
8.“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下载打印学位认证报告1份。
9.在职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10.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的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开具的证明要交原件。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永春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请带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1张以备粘贴在体检表上。
2.非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
3.出现资格复审自动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参加资格复审。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体检、考察、聘用。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通知。
4.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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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年永春县公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名单
2.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综治审批表
永春县教育局
2023年8月4日
原标题:2023年永春县公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入围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