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抓毕业生就业工作关键期,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近日,省教育厅制定了促进2023届高校毕业就业工作的十二条措施。
十二条措施包含:
一、下发《关于做好2023届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就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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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报告和反馈制度。
三、启动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平台建设。研究制定《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平台建设方案》。
四、开展“企业家进校园讲好创业故事”活动。建立企业家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全省遴选1000名企业家组建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省本级不低于200名,高校按照师生比例1:2000遴选。并邀请企业家到校园讲好创业故事。开设企业家创新创业讲座网上课堂,遴选精品分别在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平台和各高校校园网站发布。
五、建好用好毕业生就业区域性行业性常设市场。研究制定《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区域性行业性常设市场管理办法》。2023年8月底前对25个常设市场建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督导,推动高校加快建设,发挥好在访企拓岗、线上线下招聘会等方面的统筹、引领、示范、辐射作用。纳入两年一次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一并检查督促。
六、推动政策性岗位8月底前落地落实。做好研究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和特岗教师、科研助理岗位招录工作,加大对2023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引导毕业生基层就业。
七、重点做好困难毕业生群体帮扶工作。组织承担宏志助航计划培训任务的7所高校共同研究加快推进的具体举措。加强对困难毕业生的重点帮扶,督促高校落实“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和结对帮扶措施,确保有就业意愿的顺利就业。
八、加强对就业工作滞后高校的督促指导。对就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就业举措不得力,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后5位的本科、专科高校领导约谈。分本科、专科召开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后20名的高校就业工作部门负责人座谈会,了解掌握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制定针对性促就业举措。
九、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教育引导和心理辅导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做好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教育引导及心理辅导的通知》。依托湖南高等学校创新创业就业教指委做好就业教育引导及心理辅导。督促指导高校开展2023届毕业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根据心理健康普查结果组织开展回访工作,根据心理危机排查结果制订针对性的危机疏导预案。遴选建设就业创业名师工作室;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师资队伍培训;开展就业指导说课比赛;以就业创业基金会名义聘请专家展开调研,形成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心理调查报告。
十、做好涉就业安全稳定工作。抓好就业数据统计和核查工作,继续组织观看《求职避“坑”指南——学生安全就业指导课》,增强求职安全意识,帮助毕业生防范“黑中介”“付费实习”等就业陷阱。
十一、提前谋划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2023年9月拟制下发《关于做好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揽子”计划的通知》。结合落实2024届就业创业工作“一揽子”计划和开展就业促进月活动,在2023年第四季度召开就业工作现场会。
十二、推动就业与招生培养一体联动。组织力量开展课题研究。开发学职系统及相应的APP,以就业数据为导向,以学生培养、职业生涯规划为切入点,聚焦学生专业和职业选择等服务需求,搭建“招、培、就”融合一体的咨询平台。
修订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督查评分细则。并起草“招培就”一体化联动的指导性文件(7—8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