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2023年医保缴费工资基数
(资料图)
申报工作开始啦!
根据《关于2023年度南通市社会保险有关基数调整的通知》(通人社险〔2023〕4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通医保办发〔2023〕4号)文件有关规定,开展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2023年1月起,南通市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线上申报:
操作平台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j.jszwfw.gov.cn/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
操作模块
网上经办——批量缴费申报
操作流程
1.点击“模板下载”,按模板填写数据,请填写所有在职人员的月申报工资;
2.填写完成后,选择开始年月为2023年3月、结束年月为2023年12月;
3.点击“选取文件”,选择报盘文件后点击“文件上传”;
4.处理进度里等待数据上传,是否完成显示为“是”且完成时间显示后,批量操作完成,点击“查看”为工资申报失败数据及失败原因,点击“导出结果”,请及时导出,数据记录仅保存24小时;
5.申报数据查询确认:
【审核进度查询——已审核数据查询】,选择业务类型为“缴费申报与变更”可查询某一时间段内成功申报的人次,点击“详情”可以确认申报的工资和开始、结束年月。
二、线下申报:
1. 未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参保单位,携带U盘至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拷贝“缴费工资申报模板”数据(excel表格);
2. 参保单位对“缴费工资申报模板”中的在职职工名单进行核对,并将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填入“申报工资”栏内,并修改开始年月为当前申报月(填写表格时请勿调整表格格式);
3. 根据“缴费工资申报模板”数据内容填写《南通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变动花名册》(见二维码),并确认花名册中职工信息与“缴费工资申报模板”中的完全一致,打印出纸质花名册后由职工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长按二维码查看花名册
4.单位携带纸质《南通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变动花名册》材料及“缴费工资申报模板”电子档至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工资年度申报。
三、常见问题:
1►
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2023年2月11日至2023年3月6日。
2►
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年度申报的人员范围是哪些?
答:参保单位当前所有在职职工均需进行工资申报。
3►
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答:根据《关于2023年度南通市社会保险有关基数调整的通知》(通人社险〔2023〕4号),2023年1月起,南通市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待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正式标准公布后,再按新标准执行。
4►
完成2023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后,新的基数何时开始启用?
答:缴费工资基数自用人单位申报时所属的结算月份开始启用。即2月11日至3月6日前完成工资申报的,将于3月份启用新基数,1月和2月的缴费基数不作调整。
5►
在网厅进行工资申报时,如果选择的开始年月为2023年
1月,会自动进行补收吗?
答:不会。医保系统对已经结算的月份不会进行自动补收,新基数从申报时所属的结算月份开始启用。
6►
2023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是指什么?
答:为2022年1月至12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
举例1:小张2022年全年都在岗,全年工资收入为120000元,120000÷12=10000元,需要填写的月工资是10000元。
举例2:小李2022年12月才新入职,12月收入是6000元,需要填写的月工资是6000元。
7►
参保单位申报的员工月工资与当前月工资一致,是否
可以不填写?
答:可以,申报的月工资与原工资一致,可不填写,也可输入原工资。
8►
参保单位核对发现缴费工资申报有误,怎么办?
答:参保单位可在当前申报期内重新进行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操作,避免金额征收错误。
9►
如果员工的月工资低于下限(4494元)或者高于上限
(24042元),按实填写还是直接填写4494元或24042元?
答:应该按实填写。
10►
工资申报完成后,何时可以进行确认?
答:工资申报完成后即可通过“业务查询——单位花名册查询”模块查询确认职工工资。
11►
用人单位已经在人社系统完成了工资申报,医保系统
还会共享吗?
答:不会。自2022年7月起,医保系统不再共享人社数据,所有医保业务需单独申报,因此基数申报也需在医保端单独办理。
END
来源:南通医疗保障